最近几天
“节约粮食”的话题引发关注。
酒店、餐饮等行业纷纷推出举措。
我们提倡珍惜食物,拒绝浪费。
在这点上
上海一家公司制定了一个规则。
引起了网友的热议
▽
近日,有网友在微信群里贴出一家公司的最新规定:员工因腐败变质以外的原因擅自倒掉公司提供的免费午餐(包括倒掉一部分),将被辞退一次三次。
“当时我们看到这个规定很惊讶。我们倒三次菜会被开除吗?”对此,有员工指出,他们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似乎没有这一条款。后来有员工查询劳动合同法,好像没有这个规定。
出台这一规定的上海需求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解释说,每个工作日,公司都会统计人数,送盒饭,但每次发现很多员工选择自己想吃的菜,剩下的(包括饭菜)很大一部分都被扔掉了。有些盒饭几乎不动,员工收到后放在桌上三四天,直到坏掉扔进垃圾桶。
“公司里有很多年轻的女员工,她们通常对饮食很挑剔。为了有效制止浪费,公司领导制定了上述规定。”该负责人表示。
没有一家公司规定“吃的要辞退”。
几年前,深圳某公司员工在食堂吃午饭,发现饭里有鹅卵石,把饭倒了,导致该员工被辞退。2014年苏州某公司也发生过类似事件。
对于公司的做法,有网友认为这一规定合理,是解决长期存在的单位餐费浪费的有效手段。但也有网友认为这一规定过于严格,缺乏法律依据,没有形成共识。
倒一碗米饭
“饭碗”也被“倒掉”了
这些信息也迅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。
有人建议
每个人吃的都不一样。
操作不能一刀切。
↓↓↓
许多人建议
免费午餐被餐补取代。
大家不会开心吗?
↓↓↓
有人建议
管理应该更加灵活。
↓↓↓
那么问题来了
如果你三次掉午餐,你将被解雇。
合理吗?
看看劳动法专家和专业律师的解读
↓↓↓
合理吗?
取决于企业规章制度。
劳动法专家谭认为,《企业法》对解除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,其中一条就是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。员工浪费粮食是否属于严重违纪,应该由企业的规章制度来认定,符合常识。
员工浪费食物属于个人道德范畴,与劳动纪律关系不大。公司以“浪费粮食”为由解雇员工是违法的。公司应该采取其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,而不是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问题。
也应该通过集体协商来确定。
上海包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丽娜表示,用人单位可以将相关劳动纪律写入规章制度,从而使其成为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。但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制定、修改或者决定规章制度或者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时,应当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,提出建议和意见,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,并告知职工。
“也就是说,规章制度必须经过‘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’和‘向职工公示’两个法定程序,才能具有约束职工的法律效力,也可以作为企业辞退职工的有效依据。”谭、潘丽娜指出,当前,在全社会都在营造以浪费为耻、以节约为荣的氛围时,用人单位响应国家号召出台“节约条例”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。但要正式实施“节约条例”,首先要通过民主、合法的程序将规章制度纳入行为规范和奖惩制度,擅自辞退员工,缺乏制度和法律依据,存在违法风险。
看了法律专家的解读
我终于可以放心了!
“饭碗”不会丢~!
但是现实地说,
拒绝“舌尖上的浪费”
这仍然是我们应该提倡的好时尚!
、shengongshewx、shobserver
本文来自投稿,仅供学习参考!不代表本站立场,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,本站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如发现本站有抄袭侵权/违规的内容,请发送邮件至83771837@qq.com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